【福安】3个隐藏涉诈窝点被查!
摘要:(function(){ var el = document.createElement("script"); el.src = "https://lf1-cdn-tos.bytegoofy.com/goofy/ttzz/push.js?36d6a1035fc6ea28e74bfb28975fa…
福安公安依托“新机制”推送的涉案线索,快速落地核查、深挖研判,精准锁定辖区三处隐藏涉诈窝点。
6月25日,福安公安集中开展统一收网行动,成功打掉一处为境外诈骗团伙引流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,捣毁涉诈窝点3处,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,当场查获涉案手机226部、电脑10台、电话卡40余张,有效震慑了辖区涉诈违法犯罪活动。 今年来,公安部推行全国联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(以下简称“新机制”),全国公安机关均可承接外地电诈案件线索,打击电诈将不再受地域局限。任何妄图依靠跨区域流窜、异地藏身逃避打击的涉诈违法犯罪人员,都将面临无死角追查、精准抓捕的严厉打击,切勿心存侥幸、铤而走险。 出租出借 “两卡”、线下跑分取现、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涉诈违法行为都难逃法律制裁。切勿因蝇头小利出租出借个人银行卡、手机卡、第三方支付账户,不要参与代收资金、线下取现等违法活动,一旦触碰法律红线,必将承担相应刑事责任。 两卡主要包括电话卡(手机卡、物联网卡、流量卡等)和银行卡(个人储蓄卡、信用卡、对公账户以及微信、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)。将自己实名办理的电话卡、银行卡出租、出借、出售给他人,或是帮他人代收、代办、邮寄各类账户卡片,都属于涉诈违法行为。犯罪分子会利用这些卡片接收诈骗资金、拨打诈骗电话,一旦涉案,本人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账户会被冻结惩戒,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 就是不法分子以赚取佣金为诱饵,让你使用本人银行卡、微信、支付宝代为接收来路不明的转账资金,再按照对方要求转到指定账户;或是拿着多张银行卡前往ATM 机、银行柜台分批取现,拆分转移违法赃款,以此掩盖资金真实来源。参与跑分取现不仅名下账户会被冻结,还会触犯法律,根据情节轻重涉嫌帮信罪或者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。 明知相关钱款是电信诈骗、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得来的赃款,依然帮忙转账分流、异地取现、藏匿资金、洗白涉案款项,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公安机关追查。 明知道他人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网络违法犯罪,依旧为对方提供各类帮助,常见的有出租出售两卡、提供网络拨号设备、线上引流推广、代收结算涉案资金等。






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。
版权声明:本文由反诈联盟网发布,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免责声明:内容来源公开网站、媒体、网友投稿等。

